2020年度
甘肃省武威市人民检察院(本级)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括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括
一、部门职责
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主要任务是依法履行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和正确实施。对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人大代表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依法对刑事犯罪案件依法批捕,提起公诉。对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对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法刑罚的活动进行实行合法监督。
二、机构设置
武威市人民检察院内设办公室、政治部、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第六检察部、第七检察部、第八检察部、案件管理公室等14个职能部门。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件)
二、收入决算表(见附件)
三、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件)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收、支总计3326.92 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32.17万元、增长6.98%,减少主要原因是由于转隶人员工资关系转出及项目资金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合计2376.5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146.77万元,占90.33%;其他收入229.79万元,占9.67%。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支出合计2,545.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79.05万元,占58.10%;项目支出1,066.60万元,占41.9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603.59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274.95万元,下降9.55%。主要原因是转隶人员工资关系转出及项目资金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62.9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8.73万元,下降2.43%。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停止缴纳养老保险。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691.41万元,支出决算为2,124.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5.5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一是基本支出中人员工资占比较高,工资上涨、各类津补贴、社会保障缴费等比例上升。二是2019年底批复项目,2020年全部施工并完成资金支付。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4.16万元,支出决算为103.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7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人员退休停止缴纳养老保险。
3.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6.44万元,支出决算为66.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缴纳干警医疗保险。
4.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8.51万元,支出决算为68.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缴纳干警住房公积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96.4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28.3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39.07万元,下降23.11%,主要原因是转隶人员工资关系转出。主要原因是在职人数增加,工资晋级晋档,补缴在职职工养老保险。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公用经费168.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21.62万元,下降65.69%,主要原因是资金主要安排完成项目建设需要,由此减少相关费用。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公务招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0.07万元,支出决算为26.4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5.8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未安排因公出国事项,未发生支出。二是落实过“紧日子”相关要求,减少不必要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年初预算数为9.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未安排出国项目。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数为27.20万元,支出决算为23.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8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相关要求,减少不必要支出。。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数为27.20万元,支出决算为23.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8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过“紧日子”相关要求,减少不必要支出。。
3.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数为3.87万元,支出决算为2.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1.5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相关要求,减少不必要支出。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为0,共计0个团组,0人次,0批次;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国内公务接待65批次145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8.0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费、会议费等其他费用。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21.62万元,下降65.69%,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相关要求,减少不必要支出。
其中: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2.5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80万元,下降48.52%,主要原因是由于疫情等因素,减少外出培训。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636.1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39.7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8.0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8.2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47.8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6.12%,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47.8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6.12%。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6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5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办案工作需要。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2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1台(套)。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2项,涉及资金425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等2个项目自评结果为“优”,涉及资金425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见附件)
武威市人民检察院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经自评我院总体绩效目标已基本按 年初设定的计划完成,我院部门整体自评得分96.05分,详见绩效自评表。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25万元,执行数为42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综合保障经费为保证我院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日常安保人员配备4人以上,保洁人员配备6人以上,做好物业管理、执法执勤用车调度管理、安保等服务保障工作,优化服务、强化管理,保障机关正常运行和司法办案需要。二是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组织开展新建设项目1个,完成检察业务技术综合布线、电子检务工程新建项目已经投入使用。发现的问题及原因,档案管理机制未健全;跟踪反馈机制未健全;干警满意度指标过高。下一步改进措施,档案管理机制和跟踪反馈机制将及时进行进一步的建设和完善;满意度指标在下一年度中,我单位将结合实际情况,设置合适的指标值。
2.绩效自评报告(见附件)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见附件)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