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武威市人民检察院机关委员会关于印发《武威市人民检察院机关党支部“达标创星、整体创优”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机关各党支部:
《武威市人民检察院机关党支部“达标创星、整体创优”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检察院党组2021年5月13日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武威市人民检察院机关委员会
2021年5月14日
武威市人民检察院机关党支部“达标创
星、整体创优”活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直机关2020年度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暨2021年党的工作会议精神,深入推进机关党支部标准化建设,切实解决机关党建“灯下黑”、“两张皮”问题,激励机关各党支部和广大党员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中充分发挥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根据市委直属机关工委《关于印发〈全市党支部“达标创星、整体创优”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现就我院机关党支部开展“达标创星、整体创优”活动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创建讲政治、守纪律、负责任、有效率的模范机关为目标,以增强党支部政治功能和组织力为重点,以提高党支部标准化建设质量、推进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为抓手,以加强党员党性锤炼、提高履职尽责能力为根本,围绕健全基本组织、建强基本队伍、开展基本活动、落实基本制度、强化基本保障,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扎实组织开展党支部“达标创星、整体创优”活动,着力建设政治功能强、支部班子强、党员队伍强、作用发挥强的“四强”党支部,为我院检察工作可持续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组织保证。
二、目标任务
聚焦“五个基本”和“两个作用”,科学设置党支部达标创星指标,对机关党支部评星定级,坚持“先进抓巩固、良好抓提升、一般抓推动、后进抓整顿”,工作要求,通过2-3年努力,推动党支部政治功能和组织力全面提升。
1.健全基本组织。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根据党员人数和工作需要,科学合理设立党支部,党支部党员人数一般不超过30人,党员人数较多的党支部合理划分党小组;支委会人员发生变化及时按程序补选改选;严格落实党组织按期换届提醒督促机制,党支部任期届满后按期进行换届。
2.建强基本队伍。党支部书记能力素质过硬、履职尽责到位,班子健全、配备合理、团结协作,凝聚力战斗力强,党员群众满意度高;党务工作力量配备到位;党员队伍教育管理严格,坚持标准程序发展党员,党费收缴使用管理到位,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及时规范,依纪依规处置违纪违法党员,积极稳妥处置不合格党员,无信教参教或涉黑涉恶党员。
3.开展基本活动。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采取灵活多样、务实管用方式组织党员参加政治理论学习,加强政治机关意识教育、对党忠诚教育和党性教育;积极开展模范机关创建;党内激励、关怀、帮带等工作机制落实到位。加大先进典型培树宣传力度,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4.落实基本制度。党支部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履行到位;党支部认真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等组织生活制度,党员参与度高,活动质量效果好;严格执行民主议事决
策、党员教育管理、党费收缴使用、党务公开等工作制度。
5.强化基本保障。党支部按照“有场所、有设施、有标志、有党旗、有书报、有制度”六有标准,采取单独建立、“一室多用”等方式建立党员活动场所,把党员活动场所办成党员政治学习的中心、思想教育的阵地、传授知识的课堂、议事参政的场所把党建工作经费纳入部门、单位年度预算,足额保障党建活动;各单位基层党组织开展党建活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统筹使用财政资金和党费,实行审批备案管理。
6.发挥两个作用。党建工作与检察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相互融合,一体推进。围绕中心工作,积极谋划设计党建载体,打造党建品牌、开展“争当爱岗敬业先锋”、党员承诺践诺评诺等活动;围绕服务群众,开展党员结对帮扶、困难党员慰问帮扶等活动。引导党员到企业、学校、农村、社区开展党员志愿服务、法治宣传、公益活动等,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充分。
三、具体措施
1.建立台账(2021年5月10日前)。院机关党委对照《党支部建设标准化手册》,聚焦“五个基本”和“两个作用”基础指标,对落实标准规范情况进行摸底,摸清吃透工作底数,查准找实薄弱环节和短板弱项,分类建立工作台账,并与5月12日前向工委上报《达标创星问题台账》。
2.评星定级(2021年5月30日前)。市委直属机关工委计划我院“五星级”党支部1个、“四星级”党支部2个、“三星级”党支部1个。院机关党委要严格按照《市直机关党支部评星定级计划表》开展评星定级,于5月20日前向市委直属机关工委上报评分表和《评星定级情况汇总表》。市委直属机关工委将通过随机抽查、现场打分最终评星定级。
得分在95分以上的评为“五星级”党支部,90-94分的评为“四星级”党支部,80-89分的评为“三星级”党支部,70-79分的评为“二星级”党支部,60-69分的评为“一星级”党支部,60分以下的无星。根据星级评定情况,按照先进、良好、一般、后进4个等次对党支部进行分类定级。“五星级”党支部优先评为“先进”党支部,“四星级、三星级”党支部评为“良好”党支部,“二星级、一星级”党支部评为“一般”党支部,无星党支部直接确定为“后进”党支部。
3.跟踪管理、改进提升(2021年12月底)。
(1)分类管理,精准施策。按照“巩固先进、提升良好、推动一般、整顿后进”思路,对“先进”党支部重在巩固提高、高位求进,打造示范品牌;对“良好”党支部重在挖掘特色、引导创优,促进提档创星;对“一般”党支部重在查漏补缺、督促改进,推动全面提升;对“后进”党支部重在解决问题、整顿转化,推动晋位升级。对评为“一般”和“后进”等次的党支部要结合台账,分别制定改进提升、整顿转化方案。
(2)突出导向,奖优罚劣。建立跟踪管理和激励约束机制。要综合运用考评结果,将评星定级情况作为党支部班子和党支部书记评先评优重要依据。对五星级党支部进行授牌或授旗。
奖优。获评“先进”等次的党支部及党支部书记,在各类评先评优、表彰奖励中优先推荐。确定为党建示范点的,可给予一定奖补;对引领带动作用发挥突出,被推荐确定为市级示范点的,由市委组织部给子一定奖励。
罚劣。评为“后进”等次的党支部及党支部书记,本年度不得评先评优,党支部书记不得作为“两代表一委员”等各类先进人选推荐对象。党支部连续两年评为“后进”等次的,免去党支部书记职务。
整改。评为“后进”等次的党支部,要及时整顿提升,整顿提升工作结束后严格评估验收,党员群众知情度满意度不高的,不得通过验收,约谈党支部书记,继续实施整顿提升。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靠实工作责任。院机关党委要把开展党支部“达标创星、整体创优”活动作为提升基层党建工作质量的重要抓手,党委书记要带头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靠前站位、以身示范抓落实;党委委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主动担责、强化指导抓落实,着力形成齐抓共管工作合力。
2.坚持统筹兼顾,注重整体提升。建立达标创星动态调整机制,根据市委直属机关工委要求,每年11-12月份机关党委对各党支部达标创星情况进行评估验收,并将评估验收情况上报市委直属机关工委,市委直属机关工委进行随机抽查。次年1-2月份,结合上年度评估验收和实绩考核等情况,开展新轮评星定级活动。通过逐年达标创建,不断增加“先进”支部存量,降低“后进”支部比例,推动支部整体创优。
强化督查指导,确保抓实见效。院机关党委要认真落实书记抓、抓书记和月初清单提醒、月底对账销号、季度工作调度、半年督查问效、年底评议考核“1+5”党建责任机制,把党支部“达标创星、整体创优”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重要内容。要加强督促指导、定期通报情况,推动工作落实。
附件:1.市检察院机关党支部评星定级计划表
2.机关党支部达标创星基本指示评份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