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威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0年5月8日在武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武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杨晋骁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9年主要工作
2019年,在市委和省检察院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下,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围绕“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和“两聚焦一结合”工作思路,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主动服务发展大局,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服务中心大局更加自觉
牢牢把握检察机关政治属性,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始终把党的绝对领导作为检察工作最高原则,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主动向市委报告重大事项、重要工作、重要案件19项。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全面、有力有效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上级检察院决策部署。
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全力投入平安武威建设,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依法批捕故意杀人、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67人、起诉71人,批捕盗窃、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220人、起诉214人,批捕“套路贷”、电信网络诈骗等新型犯罪29人、起诉41人。
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准确把握检察职能定位,是黑恶犯罪的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的一个不凑数。批捕涉黑涉恶犯罪226人、起诉364人,审结率95.8%、起诉率91.7%。监督立案27人,纠正漏捕28人、追加起诉69人。核查办结线索78件,监督线索办理991件。批捕“保护伞”案件5人、起诉7人。审查起诉全省犯罪团伙规模最大、涉案人数最多的周前进等82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赵伟栋等48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被省委政法委评为年度“十大优质案件”。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在全省检察机关六项重点工作推进会上交流发言。
服务保障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聚焦“两不愁三保障”,坚持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助力脱贫攻坚。批捕脱贫攻坚领域犯罪135人、起诉163人。向36名建档立卡贫困户、刑事被害人及其近亲属司法救助55万元,防止因案致贫返贫。支持农民工起诉11件,为38名农民工追回欠薪90万元。市检察院选派4名干警专职驻村,助推帮扶村实现全面脱贫。
着力服务生态环境保护。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依法批捕4人、起诉22人,监督立案破坏环境资源犯罪5件。工作经验在全省检察机关服务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推进会上交流发言。武威市检察院与宁夏中卫市检察院、内蒙阿拉善盟检察分院建立腾格里沙漠跨区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协作机制,做法被《检察日报》《甘肃政法》采用推广。
积极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在全省检察机关率先制定《服务民企发展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提出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十条措施”。组织开展大走访大调研大排查活动,走访企业1008家,帮助解决问题42个。批捕影响非公经济发展、侵害民企权益犯罪94人、起诉280人。依法对情节轻微涉案民营企业经营者不批捕21人、不起诉13人,建议变更强制措施8人,以良好司法环境保障企业健康发展。
深度参与反腐败斗争和社会治理创新。完善监检协作配合机制,提前介入职务犯罪案件22件,起诉33人。认真履行《刑事诉讼法》赋予的侦查职责,立案查处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2件3人。依法对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原巡视员牛向东(正厅级)涉嫌受贿、非法持有枪支案提起公诉。积极推动社会治理长效常治,向运管、金融监管等部门发出检察建议20件,全部采纳回复。认真落实“一号检察建议”,两级院83名员额检察官全部兼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开展“法治进校园”巡讲85场次,32000余名师生接受法治教育。
二、坚持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更加精准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坚决守护好司法公正这一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
着力做优刑事检察。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批准逮捕812人,提起公诉1642人。坚守客观公正立场,既当好犯罪的追诉者,又当好无辜的保护者,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坚持少捕慎诉少监禁,依法不批捕450人、不起诉175人。监督侦查机关立案22件、撤案76件,纠正漏捕42人、追加起诉111人,纠正侦查活动违法62件,对刑事裁判提出抗诉16件。监督纠正减假暂不当65件、脱漏管51人,建议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44人,逐案、全程、同步监督特赦案件12人。刑事检察工作连续三年走在全省前列。
着力做强民事检察。综合运用抗诉、检察建议等监督方式,突出抓好生效裁判监督、执行监督、审判人员违法行为监督和虚假诉讼监督。依法审查民事诉讼监督案件128件,提出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8件,同比上升166.7%。对依法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的55件案件当事人做好服判息诉工作。丁文辉民事监督案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6件“优质案件”之一,鑫隆典当有限责任公司民事纠纷抗诉书被评为全省民事诉讼监督10件“优秀法律文书”之一。
着力做实行政检察。围绕维护司法公正、促进依法行政的共同法治目标,积极履行行政检察监督职能。依法办理行政检察监督案件65件,提出检察建议56件,相关行政单位全部采纳办结。不断完善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案件移送、信息共享机制,共同促进依法行政。积极探索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在武威举办全省检察机关首例行政申诉案件公开听证会。
着力做好公益诉讼检察。认真落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具体措施》,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25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20件,提起诉讼2件。开展“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两级院同步举办“保护水资源、我们有责任”公益宣传活动,召开公益诉讼新闻发布会。1件公益诉讼案件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8件“公益诉讼典型案例”之一。通过检察建议最大限度保护公益的做法被《检察日报》头版以“打通司法执法与社会治理‘最后一公里’”刊发。
三、坚持优化检察职能,司法体制改革更加稳进
遵循司法规律,统筹推进各项改革任务落实、深化、巩固,促进法律监督能力提升。
稳妥推进内设机构改革。认真落实市委、省检察院关于内设机构改革部署安排,按照“一项业务由一个部门办到底”的改革要求,以案件类型和业务性质设置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机构和新型专业化办案组织,实现“四大检察”职能重构性配置,办案力量有效整合。改革后,全市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总数减少40%,实现了机构“瘦身”、工作增效。
持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积极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检察官办案责任制、考评考核机制不断完善,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逐步健全。全市择优选升高级检察官19名,遴选入额6名,退出员额26名。完善领导干部办案制度,全市两级院入额院领导带头直接办理案件191件。
全面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充分彰显立法精神和价值目标,注重发挥检察官主导责任,依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刑事案件1244人,适用率68.43%,排名全省第三。全面落实权利告知、律师在场见证、听取被害人意见等制度,最大限度提高诉讼效率、节约司法资源、促进社会和谐。
四、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检察队伍建设更加有力
对标习近平总书记“信念过硬、政治过硬、责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要求,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队伍。
狠抓思想政治建设。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持续深化大学习大培训大研讨活动,检察队伍凝聚力、战斗力进一步增强。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组织开展专题研讨22场次,调研解决具体问题42个,开展检视整改5批次,整改落实问题90个,检察人员守初心、担使命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进一步增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刻认识“中国之治”的本质和巨大优势,制度自信进一步增强。
狠抓党风廉政建设。认真履行“两个责任”,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紧盯端倪苗头,抓早抓小,开展提醒谈话18人次。制定《武威市人民检察院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施细则》,紧盯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重要岗位,加强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对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等情形全面记录并追究责任。持之以恒正风肃纪,自觉接受纪委监委及其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依法查处违纪违法检察人员。
狠抓素质能力提升。案件质量是检察工作的生命线。认真组织开展案件评查、质量通报、责任追究,不断提高司法办案质效。分层分类培训干警1631人次,检察干警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持续提升。牵头联合张掖、金昌检察机关在中国政法大学组织开展民事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专题研修,联合甘南州院、兰铁分院在武威市院开展案件管理专项业务集中培训,得到省检察院充分肯定。
狠抓检察文化建设。坚持把检察文化建设作为坚定文化自信、加强文化自律、提升综合能力的有力抓手,着力培育武威检察文化品牌。开展革命传统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和先进典型教育,学习宣传新时代武威精神,全力服务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开展“检察文化大讲堂”“我为大家推荐一本书、一位榜样、一首歌等‘五个一’”活动,得到检察干警和网友点赞。
五、坚持自觉接受监督,检察权运行更加规范
始终牢记检察权属于人民,紧紧依靠人民,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确保检察权依法规范运行。
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把主动接受监督作为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的强大动力,把向人大报告工作作为检验工作成效的重要途径,在自觉接受监督中强化法律监督、提升履职能力。市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上代表对检察工作的31条意见建议全部落实反馈,并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项报告。主动走访全国、省市人大代表170名,落实意见建议42条。邀请代表委员、特约检察员、人民监督员参与案件公开审查、公开听证15件次。
主动接受履职制约。对撤回起诉、不起诉案件逐案评查,以问题为导向提高办案质量。加强与审判机关的制约配合,全市两级院检察长、副检察长列席审委会35人次。对公安机关提请复议复核的不批捕、不起诉案件,依法慎重审查。主动征求司法行政机关意见,切实保障律师执业权利。
主动以公开促公正。发挥12309检察服务中心线上线下服务、公开、监督的作用,提供“一站式”检察服务。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2145条、法律文书1174份。加强检察宣传,讲好检察故事,在市级以上媒体宣传检察工作60余次,市检察院“两微一端”平台发布信息600余条,不断提升检察工作公开性、透明度和影响力。
各位代表,法治自有定力,司法应有执着。一年来,全市检察工作在稳进中提升,在落实中显效。在省检察院确定的服务中心大局“六项重点工作”43项数据综合考核排名中,武威位列第一;“检察业务核心数据”领跑全省检察业务工作,是继2017年全省综合考核排名第三、2018年全省综合考核排名第二的基础上又一历史性突破,是全省检察机关唯一连续三年保持在全省前三名的市级院。全市检察工作的发展进步,是市委和省检察院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和各位代表、各位委员关心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检察院表示衷心感谢和崇高敬意!
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检察工作还有一些不足:一是服务大局的力度、举措还需加强,融入度、精准度、有效性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检察工作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领军型、复合型人才缺乏,法律监督能力有待进一步增强。三是检察人员违纪违法仍有发生,从严治检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对这些问题,我们将紧盯不放,认真加以解决。
2020年主要任务
2020年,全市检察机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上级检察院决策部署,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总要求和“两聚焦一结合”工作思路,弘扬践行“困难面前不低头、敢把沙漠变绿洲”新时代武威精神,推动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为建设幸福美好新武威提供更高水平的法治保障。
一、时刻牢记检察机关政治属性,全力保安全护稳定。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扰乱社会安定、侵犯群众权益犯罪,努力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深入推进平安武威建设,严厉打击妨害疫情防控及复工复产违法犯罪,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学习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做实做细“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工作,下力气解决好群众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
二、时刻牢记检察机关服务职责,全力保民生促发展。依法严惩扶贫领域犯罪,积极对接乡村振兴战略,全力服务保障脱贫攻坚收官之战。依法严惩金融领域犯罪,开展惩防金融犯罪专项行动,积极服务防范和化解重大风险。大力开展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积极服务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强化民营经济司法保护力度,依法惩治破坏生产经营、侵害民企合法权益的犯罪,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三、时刻牢记检察机关初心使命,全力保公平护正义。认真贯彻执行新修订的《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秉持客观公正立场,做到不枉不纵、宽严有度,推动刑事检察工作转型升级。加强民事诉讼和执行活动监督,深化虚假诉讼深层次违法行为专项监督,提升民事检察质效。开展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监督,促进公正司法、依法行政。积极稳妥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当好“公共利益代表”。
四、时刻牢记检察机关法律定位,全力促改革强担当。持续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健全检察官办案监督机制,让权力和压力同在、自由裁量和监督制约共存。完善考核考评机制,树立正确考评导向,推动检察工作创先争优。加强信息化、智能化建设,提升司法办案和管理质效。深化代表委员联络,依法接受监督,为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贡献检察智慧。
五、时刻牢记检察机关方向目标,全力谋发展重自强。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自觉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永恒课题,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大力推进高质量业务培训,培养专业能力,弘扬专业精神。持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让“两个责任”同步发力,“三个规定”执行到位。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排查整治司法不规范、不公正问题,努力建设一支让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过硬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2020年,我们将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和省检察院坚强领导下,坚决落实市委工作部署和本次大会决议,在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不负使命、担当实干、久久为功,不断推动全市检察工作创新发展,大力弘扬新时代武威精神,为加快建设经济强市、生态大市、文化旅游名市,打造生态美、产业优、百姓富的和谐武威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武威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有关用语说明
1.两聚焦一结合:省检察院党组提出,全省检察机关要坚持“两聚焦一结合”工作思路,即“聚焦中心大局工作,聚焦检察机关主责主业,并使二者有机结合起来”。
2.套路贷: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假借民间借贷之名,诱使或迫使被害人签订借贷或变相借贷协议,通过虚增借贷金额、恶意制造违约、肆意认定违约、毁匿还款证据等方式,形成虚假债权债务,并借助民事诉讼或者采用暴力、威胁等手段非法占有被害人财物的违法犯罪活动。
3.一号检察建议:2018年10月,高检院针对校园安全管理规定执行不严格、学生法治教育和预防性侵害教育缺位等问题,向教育部发出检察建议。这是高检院首次直接向国务院组成部门发送检察建议,编号为一号,故称“一号检察建议”。
4.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检察机关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对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罪行、承认指控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的犯罪嫌疑人,在全面审查案件事实的基础上,可以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依法建议法院从轻处罚。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同意量刑建议和程序适用的,应当在辩护人或值班律师在场的情况下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5.六项重点工作:省检察院立足新时代新起点,把握省情检情,着眼服务脱贫攻坚、经济发展、生态环保、社会稳定以及检察工作长远发展,研究确定的“维护国家政治安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赢脱贫攻坚战、生态环境保护、优化营商环境、办理职务犯罪参与社会治理”等六项重点工作。
6.三个规定:《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通过落实规定,切实防止司法办案过程中的违规过问、干预、不当接触等行为,确保办案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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